理察・羅爾 Richard Rohr
尋找並重新發現真我是一切的根基,也是一項核心任務;它將逐步開啟我們,使我們能夠接受來自天主、他人與自己的愛,並將愛給予天主、他人及我們自己。從一開始,我們就是照著天主的形象被造的(參見創一26–27)。
你和我(以及萬物)在生命的起點都擁有獨特的神性 DNA、一種內在的使命,以及一個知曉我們存在真諦的絕對核心。這個真實的信徒隱藏在我們存在的深處,是一個渴望被接納、被成就並彰顯出來的天主形象(imago Dei)。「祂在創世以前,在基督裡已揀選了我們,為使我們祂面前,成為聖潔無瑕疵的;又由於愛,按照自己旨意的決定,預定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獲得義子的名分,而歸於祂。」(參見弗一4–5)。這就是真我。在歷史上,它通常被稱為「靈魂」。
耶穌用他的整個生命揭示並接受了一個悖論:人性與神性並非分離,而是合而為一!他的生命大聲宣告著這一點。我很好奇,為什麼我們如此抗拒屬於我們人類的共同命運。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這似乎美好得難以置信,但也危險得不敢相信。畢竟,現實中有太多相反的證據了!許多神職人員在這件事上反對我,儘管這個教導與基督信仰的傳統一直是相當一致的。是因為我們害怕承擔神性的重擔嗎?正如瑪莉安・威廉森(Marianne Williamson)所言:「我們深層的恐懼,是害怕自己擁有無法估量的力量。」或許我們在潛意識裡明白,如果我們真的相信自己是天主的宮殿(參見格/哥前三16,六19;格/哥後六16),那我們就必須活出相稱的樣貌。
真我就是天主住在我們內,是我們內心的聖神。我會說,真我恰恰是我們體內屬於神性的那一部分——它足夠偉大、足夠深邃、足夠恩慈,能夠完全接納我們體內屬於人性的那一部分。如果我們僅僅只是普通的人類,我們往往會傾向於排斥自己那令人尷尬且有限的人性。好好沉思這一點吧!
矛盾的是,活出真我的人所展現出的特質是極大的謙卑,而非傲慢。他們既深知自己是天主的兒女,但也明白這並非憑自身努力得來的,因自己原本就不配得。他們知道這完全是一份恩典(參見弗二8–9 及保羅的所有書信)。他們所能做的,就是感謝那位賜予者、偶爾流下喜悅的淚水,並毫不猶豫地屈膝敬拜。
成熟宗教的真正目的,是引導我們不斷獲得對「真我」的新體驗。如果宗教做不到這一點,那它就是垃圾宗教。每一項聖事、每一個聖經故事、每一項教會服事、每一篇講道、每一首詩歌、所有的聖職、事工或禮儀,都只有一個目的:讓我們體驗自己的真我——即我們在天主內是誰、以及天主在我們裡面是誰——並從那無限的源頭中,活出慷慨豐盛的人生。
原文出處: https://cac.org/daily-meditations/recognizing-our-true-sel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