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日 星期四

我們比我們想的更好,也比我們想的更糟


榮・羅海瑟 Ron Rolheiser

        我們自身的複雜性可能令人困惑。我們比想像的更好,也比想像的更壞,對自己太嚴厲,同時又太放鬆。我們人類是一個奇特的組合。一方面,我們很好。我們所有人都是按照天主的肖象創造的,正如亞里斯多德和阿奎那所說的,我們都是形而上的善。確實如此,但我們的善良也沒那麼抽象。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至少在大多數時候,我們是良善的。

        一般來說,我們很慷慨,但也常常犯錯。儘管有時我們只是刻意表現給別人看,但大多數時候我們都是熱情好客的。我們的頭腦和內心的基本意圖也是如此。我們有寬廣的心。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都蘊藏著一顆博大的心、一個偉大的靈魂、一個偉大的阿尼瑪(anima),很容易被微不足道的愛或肯定所觸發,渴望成為無私的人。大多數情況下,問題不在於我們的善良,而是我們試圖在世界上活出善良時的挫折感。常常我們表現得冷漠和自我中心,只是因為我們感到沮喪和受傷。

        我們並不總是表現得很好,但大多數情況我們都是不錯的;儘管我們經常感到沮喪,因為我們無法(由於環境、創傷和敏感的原因)按照自己的意願傾注我們的善良,也無法用我們內心的溫暖擁抱世界和周圍的人。我們一生都在尋找一個溫暖的地方來表達我們是誰,但常常找不到。我們並沒有那麼糟糕,只是常感到沮喪。我們比想像的更有愛。

        但這只是一半的真相,人性還有另一面:我們也是罪人,比我們想像的還要更像罪人。一句基於聖保祿人性觀的古老新教格言精準地說:「問題不在於你是不是罪人;問題在於你犯了什麼罪?」我們都是罪人,正如我們擁有一顆寬廣的心和一個偉大的靈魂一樣,我們也有一顆渺小的心。我們本能的根源中,也包含著自私、嫉妒和狹隘的思想與情感。

        此外,我們常常對自己真正的錯誤視而不見。正如耶穌所說的,我們很容易看到近人眼中的木屑,卻忽略了自己眼中的大樑。這通常會產生一個怪異的矛盾,那就是,我們認為自己是罪人的地方通常不是其他人覺得最難與我們相處的原因,也不是我們真正犯錯的地方。相反的,正是在那些我們認為自己表現良善和堅持正義的領域中,我們發現了自己真正的罪,也讓其他人不知如何與我們相處。

        例如,我們一直非常重視十誡中的第六誡,而幾乎沒有對第五誡(涉及苦毒、判斷、憤怒和仇恨)或第九誡及第十誡(關於嫉妒)進行自我審視。這並不是說性道德不重要,而是我們在這方面的失敗比較難以合理化。對於苦毒、憤怒,尤其是正義的憤怒,以及嫉妒,情況並非如此。我們可以更容易地將這些合理化,而不會注意到嫉妒是天主認為有必要寫下兩條誡命的唯一一種罪。我們比自己想像的更糟糕,而且大多時候對自己真正的錯誤視而不見。

        那我們怎麼辦呢?狀況比我們想像的更好和更糟。如果我們能夠體認到自己比我們想像的更可愛,也比我們想像的更有罪,這對我們的自我理解,以及我們如何理解天主在我們生命中的愛和恩典都會有幫助。

        亞里斯多德說:「兩個對立面不能在同一主題中共存。」這在形上學上是正確的,但在道德上我們內心可以(而且確實)存在兩個對立面。我們既好又壞,既慷慨又自私,心胸寬廣,又心胸狹隘,既仁慈又苦毒,既寬容又怨恨,既熱情好客,又冷酷無情,充滿恩典,又充滿罪孽,所有這些都同時存在。此外,我們通常對兩者都過於盲目,對我們的可愛和卑鄙都沒有意識。

        認識到這一點可以讓我們變得謙卑和自由。我們是被愛的罪人。善與罪都塑造了我們的身分認同。不承認這一事實會讓我們要嘛陷入不健康的憂鬱,要嘛陷入危險的自大,要嘛對自己太嚴厲,要嘛太寬容。真相會讓我們自由,而關於自己的真相是,我們比我們想像的更好,也更糟。

        羅伯特・馮克(Robert Funk)曾提出三項關於恩典的格言來說明這一點。他寫道:

◎恩典總是從背後傷害我們,從我們認為自己最堅強的地方。
◎恩典比我們想像的更蛻利:我們將自己對人的判斷道德化,是為了削弱它的鋒芒。
◎恩典比我們想像的更寬容:但它絕不會在我們以為會被寬容對待的時候寬容。

        我們需要在面對自己的時候更輕鬆也更嚴格——並對恩典的運作方式持開放的態度。

原文出處:  https://ronrolheiser.com/we-are-better-and-worse-than-we-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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