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8日 星期二

天主的義怒--和我們的罪惡感及羞愧


榮・羅海瑟 Ron Rolheiser

        我早年的宗教訓練,儘管有許多優點,卻過度強調了對天主的敬畏、對審判的恐懼,以及對永遠無法取悅天主的擔心。這些感受源於按字面的意思理解聖經中,關於天主對我們表達憤怒和不滿的經文。這麼做的問題是,我們許多人帶著內疚、羞愧和自我憎恨的感覺生活,並以宗教的方式理解這些情緒,卻沒有意識到這些情緒更可能源於心理而非宗教。好像如果你有內疚、羞愧和自我憎恨的感覺,這意味著你沒有按照天主的期待生活,你應該感到羞愧,因為天主一定對你不滿意。

        正如黑格爾的名言所說,每個正題最終都會引出它的反題。在當今的文化和許多宗教圈裡,這種傳統的倫理觀點引發了強烈的反彈。當前的文化和教會風氣使得人們近乎狂熱地接受了當代心理學關於內疚、羞愧和自我憎恨的洞見。我們從佛洛伊德等人的理論中得知,我們許多的內疚、羞愧和自我憎恨情緒其實是一種精神官能症,而非我們做錯了什麼。內疚、羞愧和自我憎恨本身並不表示我們在宗教上或道德上不健康,也不表示天主對我們不悅。

        基於這樣的認識,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將內疚、羞愧和自我憎恨的情緒歸咎於他們的宗教培育。他們創造了「基督徒精神官能症」一詞,並開始談論他們正從教會中「康復」。

        對此該如何評論?本質上,當中一些觀點是健康的,是必要的矯正,雖然其中一些觀點因為太過天真而帶給人一些困擾。正是這種天真使得我們走到了這一步。如今,宗教保守派傾向於拒絕接受內疚、羞愧和自我憎恨是一種精神官能症(而這是我們的宗教培育造成的),而宗教自由派則傾向於支持這種觀點。究竟誰說得對?

        我相信,一個比較平衡的靈修觀會將兩種立場所揭露的真理整合起來,從而產生更深刻的理解。更平衡的靈修觀借鑒了當代聖經研究和心理學的精霹洞見,並提出了以下主張。

        首先,當聖經告訴我們天主對我們生氣並釋放祂的怒氣時,我們將天主擬人化了。當我們做錯事時,天主不會對我們生氣。相反的,是我們對自己生氣,並且感覺到那種憤怒在某種程度上是「天主的義怒」。其次,當今大多數心理學家告訴我們,我們的許多內疚、羞愧和自我憎恨實際上是不健康的,單純是一種精神官能症,根本不表示我們做錯了什麼。這些感覺只顯示了我們對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天主對我們的感受。

        然而,即使承認了這一點,將我們的內疚、羞愧和自我憎恨單單歸咎於神精官能症也未免太過簡單。為什麼?因為即使這些感受完全或很大程度上沒有必要,它們仍可能是我們內心的重要聲音。也就是說,雖然它們並沒有顯示天主對我們不悅或生氣,但它們仍然是來自我們內心的一個信號,除非我們捫心自問,為什麼對自己不悅或生氣,它不會輕易停止。

        舉個例子。 1990年代的電影〈城市鄉巴佬〉中有一段極具啟發性的對話。三個男人正在討論婚外情的道德問題。其中一個人問另一個人:「如果你可以有婚外情而不被懲罰,你會去做嗎?」另一個人回答:「不,即使不被懲罰,我仍然不會去做。」「為什麼不呢?」他被追問,「沒人會知道。」他的回答包含了一個關於內疚、羞愧和自我憎恨的問題,而這個答案往往被人們忽視。他回答說:「我會知道,而且我會因此而恨我自己!」

        基督宗教中確實存在一種名為「內疚精神官能症」的病症(順便說一句,這種病症並不局限於基督徒、猶太人、穆斯林和其他宗教人士,而是所有道德敏感人群的普遍現象)。然而,並非所有內疚、羞恥和自我憎恨都是神經質的。有些人試圖教導我們一個深刻的道德和宗教真理:雖然我們永遠不會做任何事讓天主對我們生氣,但我們可以做很多事讓自己對自己生氣。雖然我們永遠不會做任何事讓天主憎恨我們,但我們可以做讓我們憎恨自己的事。而且,雖然我們永遠不會做任何事讓天主拒絕寬恕我們,但我們可以做讓我們難以原諒自己的事。問題永遠不是天主,而是我們自己。

        內疚、羞恥和自我憎恨的感覺本身並不能表明我們是否做錯了什麼,但它們確實表明了我們對所作所為的感受——而這可以成為我們心中,督促我們按道德和信仰生活的聲音。

        當我們被一些事情困擾的時候,並不全都是病態的反應。

原文出處:  https://ronrolheiser.com/gods-anger-and-our-feelings-of-guilt-and-sh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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