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羅海瑟 Ron Rolheiser
1991年,好萊塢製作了一部名為〈城市鄉巴佬〉的喜劇,由比利・克里斯托(Billy Crystal)主演。這部電影聚焦在三位來自紐約,正面臨中年危機的男人,並以一種奇特的方式展現了極佳的道德觀。
三個男人的妻子對他們感到十分失望,因為他們什麼都不敢嘗試。於是三個妻子送了他們一份禮物:參加一次穿越新墨西哥州和科羅拉多州的趕牛活動。於是,這三位來自都市的男人開始騎馬穿越荒野。這部片的喜劇部分聚焦於他們拙劣的騎術以及他們對牛群和荒野的無知與天真。而影片中嚴肅的部分則描繪了他們試圖理清自身面對衰老的掙扎,以及探索生命更大奧秘的對話過程。
有一天,當他們正討論性時,三人中道德顧忌最少的艾德問另外兩個人,如果他們確信自己的婚外情永遠不會被發現,他們是否會對妻子不忠,和另一個女人出軌。比利・克里斯托飾演的米奇起初半開玩笑地說這事不可能會發生:你總有一天會被抓住!所有的秘密最終都會被揭露。但艾德堅持他的假設:「但如果你不會被抓住。如果你能逃脫懲罰。如果沒人知道,你還會背叛妻子,搞外遇嗎?」米奇回答:「不,我還是不會!」「為什麼不呢?」艾德問,「沒人會知道。」「但我會知道,」米奇回答,「而且我會因此恨我自己!」
這個答案蘊含著豐富的道德智慧。最終,沒有人能真的逃脫任何懲罰。我們總是會被抓住,尤其是被我們自己以及我們所呼吸空氣中的道德能量所抓住。而且,無論我們是否被抓住,我們的行為總是會帶來後果。這是一個深刻的、不可剝奪的道德原則,它深深地寫入宇宙的結構之中。普遍的人類經驗證明了這一點。儘管人們都會持懷疑的態度,但事實就是:沒有人能逃脫任何懲罰。
例如,我們在印度教、佛教、道教以及幾乎所有有著復活概念的宗教核心中都看到了這一點,它被普遍稱為「業/因果報應」(karma)。「業」是一個梵語,意為行動或行為,但它也蘊含著這樣的含義:我們所做的每一個行動或行為都會產生一種能量,並以同樣的方式回報給我們,也就是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此,無論別人看到或知道什麼,惡意和惡行都會反彈到我們身上,帶給我們不幸,正如善意和善行也會反彈到我們身上,為我們帶來幸福一樣。宇宙有其自身的規律來確保這一點。
耶穌對這個概念並不陌生。它在祂的教導中隨處可見,甚至祂曾明確地說道:「你們給,也就給你們;並且還要用好的,連按帶搖,以致外溢的升斗,倒在你們的懷裏,因為你們用什麼升斗量,也用什麼升斗量給你們。」(路六38)
本質上,耶穌在告訴我們,我們呼出的空氣,最終都會被自己吸回去,這在我們生存的各個層面都是如此: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我們向空氣中排放過多的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最終我們會發現自己被它們窒息。在我們生活中我們隨處都可以發現這個事實:如果我呼出苦毒,最終我會發現自己吸進來的也是苦毒;如果我呼出虛假,最終我會發現自己吸入的也是虛假;如果我呼出貪婪和吝嗇,最終我會發現自己在這個被貪婪和吝嗇所窒息的世界中渴望慷慨。相反,如果我呼出慷慨、愛、誠實和寬恕,最終,無論周圍的世界多麼卑鄙和虛假,我都會在一個充滿慷慨、愛、誠實和寬恕的世界中找到生命。
我們呼出的氣息最終會被自己重新吸入。這是不容置疑的真理,銘刻在宇宙的結構中,銘刻在生命本身之內,銘刻在每一種名符其實的宗教中,銘刻在耶穌的教誨中,銘刻在每一個依然虔誠的良知中。
這原則的根基何在?為什麼違反它必然要承擔後果?這原則是無法除去的,因為宇宙會自我保護,因為地球母親會自我保護,因為人性會自我保護,因為愛的法則會自我保護,因為正義的法則會自我保護,因為良知的法則會自我保護,因為天主創造了一個本身就靠道德構築的宇宙。
要不要按道德生活並不是我們能夠選擇或不選擇的事。我們沒有這種特權,因為天主創造了一個道德輪廓分明的宇宙,一個有著深刻的、不可剝奪的道德原則的宇宙。無論我們作弊是否被抓到,都需要尊重和敬重這些道德原則。
原文出處: https://ronrolheiser.com/the-law-of-karm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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